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精神和关于做好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鲁财会〔2017〕25号 ),做好我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组织形式
1.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为使继续教育形式灵活多样,结合我校实际工作的业务性质、人员分布等情况,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将实行由学校财务部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培训的办法进行。
2.请各有关单位,按文件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组织好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工作。
二、继续教育的培训范围
山东大学事业编制及学校校聘非事业编制会计人员,且已在学校财务部备案。
请各单位大力支持并组织本部门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三、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时间、地点
1.继续教育培训重点内容是:税务管理。
2.培训时间:2017年 1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地点:中心校区邵馆报告厅
四、继续教育培训报名
参加继续教育的单位请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请于2017年11月17日前将 2017年会计人员培训报名表(附件一)签字盖章后交至财务部综合管理办公室(明德楼B205房间),电子版请发至邮箱cwbzhk@sdu.edu.cn。
联系人:苏瑞娥、李俊
联系电话:88364585
联系邮箱:cwbzhk@sdu.edu.cn
山东大学财务部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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