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5-2016学年,国内其他高校232名学生到我校交流访学。现将交流学生的住宿费和学费的缴纳范围、时间及方式等通知如下:
一、 交流学生的住宿费和学费的缴纳范围
1.所有交流学生的住宿费按照山东大学住宿费标准缴纳。
2.宁夏医科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新疆昌吉学院交流学生按照到山东大学所修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学分学费按所学专业先行预收,离校时按所选学分计算,多退少补。
二、 交流学生的住宿费和学费的缴费时间、方式等
1.学校启动学籍自动注册,所有欠费学生将无法进行注册和选课。交流学生注册、选课截止日为9月30日。
2.未缴费的交流学生,请在2015年10月26日前通过网上缴费平台缴费。
3.交流学生登陆网上缴费平台学工号和密码均为本人学号。
4. 缴费项目及标准咨询电话:0531-88364534。
网上交费技术支持电话:0531-88362985
山东大学本科生院
山东大学财务部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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