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
在国家助学贷款和学校各项资助政策日臻完善的情况下,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学生欠费,为了不影响研究生办理选课、毕业申请、学籍修改等相关手续,学校决定对学生所欠费用进行一次催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部)明确负责人,责任到人,进一步催缴研究生欠费,欠费学生务必在9月8日前将应缴费用足额存入本人中行存折账户,学校将于9月9日委托中国银行代扣相关费用。
二、请各学院(部)将研究生新生入学时应当领取的信封保存至9月30日。10月1日后将确认无法领取的名单及信封一起交回到中心校区财务处报账大厅3号窗口。联系人:孟老师。联系电话: 88364534。
特此通知
山东大学计划财务处
201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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