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入账工作流程(济南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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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 |
程序 |
线上审批流程 (科学技术研究院、人文社科研究院项目) |
线下审批流程 (科技创新军民融合研究院项目) |
办理部门 |
第一步 |
项目启动 (新项目需要) |
请项目负责人登录“新版科研管理服务系统”,纵向课题通过“项目--纵向项目申报”模块;横向课题通过“项目--我的未立项项目”模块或者“合同”栏,审核后至“项目启动”模块,提交申请,等待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批。 注:若已完成项目启动,或者非首笔科研经费入账,直接进入第二步 |
直接进入第二步 |
科学技术研究院: 中心校区明德楼C座410室(0531-88366022) 人文社科研究院: 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421室(0531-88364584) |
第二步 |
查询认领经费 办理科研经费入账单 |
请项目负责人通过“新版科研管理服务系统”中“经费”栏,“经费入账--核销代码”模块,查询到款信息并认领经费,提交科研管理部门线上审批后打印科研经费入账单。 |
登录财务部综合信息门户“财务查询--到款查询”模块查询到款,并打印“到款凭证”,携带“到款凭证”、科研合同或科研任务书,至科研管理部门开具科研经费入账单。 |
科学技术研究院: 中心校区明德楼C座410室(0531-88366022) 人文社科研究院: 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421室(0531-88364584) 科技创新军民融合研究院: 中心校区明德楼C座402室 (0531-88366210) |
第三步 |
财务立项 |
线上自动立项,无需到现场办理, 直接进入第四步 |
携带①科研经费入账单②科研任务书(纵向)或科研合同(横向),至科研财务科办理财务立项。 |
科研财务科: 中心校区明德楼C座206室 (0531-88364367) |
第四步 |
领取预借票据或开具票据 |
已预借过票据的, 领取预借 票据 |
携带科研经费入账单 |
中心校区: 1.开具增值税发票: 明德楼B座103室(0531-88364834) 2.开具中央资金往来收据: 明德楼C座财务报账大厅1、5、13号窗口(0531-88369752/88369751/88364758) 趵突泉校区:综合楼234室(0531-88382169) 千佛山校区:东配楼1层报账大厅(0531-88399037) |
未预借过票据的, 开具票据 |
1.开具增值税发票:请登录财务部综合信息门户“网上开票”系统预约后,携带①网上开票系统打印的“增值税表”②科研经费入账单③免税需提供免税证明复印件 2.开具中央资金往来收据:携带①科研经费入账单②科研任务书 |
第五步 |
科研经费入账 |
携带科研经费入账单、发票记账联或收据记账联、预借过发票的需提供增值税缴税收据或借款单报销联、到款凭证、科研合同复印件 |
中心校区:明德楼C座财务报账大厅(0531-88364758) 趵突泉校区:综合楼234室(0531-88382169) 千佛山校区:东配楼1层报账大厅(0531-88399037) |
未到款需要预借票据的办理流程:
1、预借增值税发票的:请登录财务部综合信息门户“网上开票”系统预约后,携带①网上开票系统打印“增值税表”和“山东大学发票(收据)审批表”②免税需提供免税证明复印件③借款单(仅用于增值税款由科研发展基金垫支税款业务)。
2、预借中央资金往来票据的:请登录财务部综合信息门户“网上开票”系统预约后,携带网上开票系统打印的“山东大学发票(收据)审批表”
预借票据办理部门: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103室(0531-88364834);趵突泉校区:综合楼234室(0531-88382169) ;千佛山校区:东配楼1层报账大厅(0531-88399037)